想必一些在美国留学过的,或者一些做生意的的人,多少都有想过申请外国的公民权或永久居民,其中一个国家必定有美国。那么是否外国的月亮真的比较圆呢?我们可以从美国对待其公民征收税收的方式窥视一二。
每当我们去银行开户时,不管国内或国外的账户,一定有签署过一个关于美国公民申报的文件。可能有人会好奇问我又不是美国公民,为什么还要我申报呢?
了解什么是FATCA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FATCA政策。FATCA全名是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大陆被称为“肥咖条款”,于2010年3月18日正式被美国总统签署为法律,并在2014年7月1号正式生效,主要是加强针对美国公民,其中包括美国绿卡持有者的海外投资税收征管,防止美国公民通过海外账户逃税。根据FATCA的法律,美国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简称FFIs) 向美国申报美国公民的个人账户信息和所拥有的境外实体账户信息,并对没有成功申报其海外资产的人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此外更严格要求外国银行必须到美国国税局进行登记,确认其客户信息,对他们的账户进行年度申报,以方便国税局在个人和银行两头进行查证。
那么海外金融机构由包括哪些呢?其中,非美国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PE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都可被视为FFIs。而所需要申报美国客户账户的有关信息,包括介于、利息收入总额、股息收入和支取情况、身份详细资料等。
那么为什么我们去开户时,明明不是美国人还需要填写那么多表格呢?因为FATCA规定,拥有一下六种美国身份标记之一的账户,这些金融机构都必须更加严格的仔细审查,以鉴定该账户是否为美国账户:
- 有迹象显示账户持有人是美国居民或美国公民;
- 账户持有人的信息中包含所在地为美国地址;
- 账户持有人出生地为美国;
- 账户持有人通讯地址仅包含一个邮寄地址;
- 账户持有人授予拥有美国地址的人代理权;
- 可以向美国境内账户汇款或受到来自美国的指示。
简单来说,就是美国经济不好,所以要向他公民征收更多的税收,把美国纳税人利用境外公司在其他国家所设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申报并征税,同时利用自己强国的姿态来规定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都要配合,否则都将会受到对付。所有不合作的客户和金融机构将会被扣起百分之三十源于美国的股息、股利等“可预扣付款(withholding tax)”金额。简单的说就是你不配合,你在美国投资赚到的钱,将会被惩罚性地征收30%税。
自从美国推出FATCA后,其他国家惊叹原来收税还可以这样收,所以就联合其他国家,一起推出国际版的FATCA。自此,改变世界的税收风暴(包括马来西亚)就此降临,那就是“共同申报准则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至于什么是共同申报准则和对我们什么影响,我们之后会再探讨。
想必大家应该更了解了什么事FATCA,以后去开新账户时,就可以乖乖配合一下银行,否则户口开不下来,还要害银行被惩罚,反正FATCA对我们这些非美国纳税人几乎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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